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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印发《4K超高清电视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18版)》

2018/10/16 16:01:07      点击:

   为推进4K超高清电视发展,指导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等规范开展4K•超高清电视直播和点播业务,保障4K超高清电视制播、传输、接收及显示质量,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向各省广电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和总局直属各单位印发了《4K超高清电视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18版)》(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适用于电视台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系统,以及现阶段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中4K超高清电视直播和点播业务系统。适用于3840X2160分辨率、50帧/秒帧率、10比特量化精度、BT.2020色域、高动态范围(HDR)的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编码、传输系统与终端的适配。


   


   《实施指南》4K超高清音视频主要技术参数


   视频关键技术参数


   视频关键技术参数应符合GY/T•307-2017和GY/T•315-2018。见下表:

音频技术要求


   4K超高清电视节目播出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有条件的可支持三维声。


   立体声和5.1•环绕声音频制作播出格式应与标清电视和高清电视音频制作播出格式一致。


   三维声音频制作播出格式采用GY/T•316-2018中规定的5.1.4•声道的扬声器布局,包含10个声道信号、4个对象(Object)信号以及另外2个用于自由使用或者元数据传输的声道。


   视频编码


   视频偏码采用AVS2•标准,支持基准10位类、8.0.60•级以上的编码方式,1•路视频压缩码率不低于36Mbps。


   音频编码


   音频编码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的可支待三维声编码。立体声和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相关背景


   发展4K超高清电视,是广播电视又一次重大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涉及的环节多、领域广、影响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我国4K超高清电视还处于起步阶段,部分电视台和传输网络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行业标准,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开展了技术试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试验中,遇到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多种技术参数如何选择、适配、协同,急需规范相关技术环节,保障4K超高清电视制播、传输、接收及显示的质量,确保用户收看到高质量的4K超高清电视节目。


   为了解决试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规范开展4K超高清电视直播和点播业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2018年设立了“4K超高清电视技术应用实施指南”项目,成立了起草小组,由广播科学研究院和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播电视规划院等单位参加,进行了相关研究。


   起草小组基于我国4K超高清电视技术、标准、应用等发展实际,结合广东省4K超高清电视实践经验,对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编码、传输、解码、显示等各个环节的技术参数选择和应用提出了指导意见,形成了本实施指南(2018版)。